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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寿:财政鼓励会展经济 每年最高补3万

2017-10-16 15:10

长寿区今年微企新政明确,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包括会展展位费补助、会展交通费补助、会展组织补助三大方面。会展补助具有门槛低、补助金高、普惠面广的特点。

  

  据介绍,微企会展补助无行业限制,属于典型的普惠类政策,长寿微型企业参加参加市内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会展活动,均可申请,补助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会展费用。

  

  展位费补助标准: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,给予50%的补助,每户微型企业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,每年最高可享受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。

  

  交通费补助标准: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,每次可享受1人往返交通费补助。按照实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,参加市内会展活动,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,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交通费补助;参加市外会展活动,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1500元,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交通费补助。

  

  会展组织补助标准:会展公司在区内举办的200个标准展位以上、微型企业达到参展企业数80%以上、展期2天以上的会展活动,可按照参展微型企业使用的标准展位每个不高于500元的标准,申请享受会展组织补助。

  

  据介绍,微企申报会展补助时,需提交《重庆市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申请表》、微型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、展位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。